峨山县司法局双管齐下强监管 教育感化促和谐
本网讯 通讯员 李沙
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峨山县司法局始终坚持“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宗旨,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以规范化管理为突破口,切实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融入正常社会生活,有力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是社区矫正人员的一个特殊群体,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身份特殊、心智不成熟、思想不稳定的特点,峨山县司法局突出人性化管理,采取了“六措施”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治、帮扶救助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科学制定方案。在对未成年矫正人员开展矫正工作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即对未成年矫正人员的基本信息、犯罪原因、家庭环境、成长背景、性格特征等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根据未成年矫正人员自身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案,在实施社区矫正的过程中,定期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和行为动态,根据情况变化所需,调整矫正方案和矫正内容。
二是遵守保密规定,保护个人信息。始终坚持把未成年矫正人员与成年矫正人员区分管理,在审前调查评估阶段,注重调查方式方法,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身份:在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入矫、解矫时不公开宣告;在未成年矫正人员接受社区矫正期问,始终做到与成年矫正人员教育、劳动、档案三分开。
三是关注环境影响,及时排除干扰。由于在社会上服刑,未成年人易受外界不良社会文化及不良生活圈子的影响。峨山县司法局注重发挥社区正机关、社区和家庭的作用,建立起“三位一体”的外界环境防控体系,帮助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脱离或者克服不利于他们成长的外部环境。
四是协调有关部门为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就学、就业等提供帮助;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提高法律意识水平。针对未成年服刑人员易于感化的特点,在对未成年人进行矫正时,除采用定期汇报思想和活动、限制权利、公益劳动等措施外,侧重于教育感化,加强思想矫正,开展入矫教育、常规教育和解矫前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激发、增强他们参与矫正活动的积极性,真心实意地接受改造。
五是加强心理矫治,重塑健康心理。未成年违法犯罪有其复杂心理上的原因,为达到矫正的目的,首先要消除未成年矫正对象违法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青少年虽然在心理上有缺陷,但他们仍然具有同龄人共性的心理特点。矫正工作中尊重他们的情感,对症下药,和风细雨的耐心帮教,对他们的优点、进步及时表扬、鼓励,对缺点和错误要善意提醒,有效制止,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分辨善恶,理解和信任社区矫正工作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管理,树立正确的“三观”,重塑人生。
六是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特放,根据习总书记2019年6月29日签发的特放令,峨山县司法局对第七类犯罪,即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6名社区服刑人,依法有序高效完成了各个阶段工作,圆满完成本次特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