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中院: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显成效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快速执行一批相对简单的案件,减轻办案压力,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出台《关于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推行繁简分流办案机制,对执行人员力量合理优化,对案件科学分流,通过对简单执行实施案件的科学筛选和执行节点的严格管控,达到简单案件快执快结、普通案件精执细办的效果。
整合办案团队资源。由执行指挥中心团队和执行裁判团队组成“快执”团队,形成互补协助的关系,集中对简易案件和事务性工作进行办理;执行一处、二处、三处负责办理除快执案件以外的其他普通实施案件;明确案件”繁简”标准及办理流程。“快执”团队主要对执行案件进行类型化处理,负责追缴诉讼费案件、涉刑事罚没案件、追缴违法所得、保全等案件以及委托事项的集中扁平化管理和执行;适用简易执行程序办理的案件,执行员应当自收到案件之日起三个月内执行完毕。在快执过程中,出现房产、车辆等财产需要变价等影响办理速度因素的,经局(处)领导审批同意,移交执行实施团队按照普通执行程序办理。
规范案件分流流程,有效提升执行质效。执行案件立案后,负责执行立案的干警对案件进行简繁甄别和分流,可快速执结的案件由“快执”团队集中办理,分流至执行员名下的简案,执行员应在2个工作日内接收并在5个工作日内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其余案件交由执行实施团队办理。
汗水浇灌收获,实干笃定前行。2020年1至6月,中院执行局共收案977件,执结案件746件,执结率76.36%,同比增长35.85%,其中“快执”团队共收案460件,执结案件405件,执结率88.04%,“简案”平均执行天数仅为28天,有的甚至在立案3日内执行完毕,比同期已结案件用时有极大提升。“快执”团队共接收执行事项委托40件,事项受托期限内办结率90%,平均用时3.48天。快速、专业成为“快执”团队的办案特点。充分发挥了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的优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节约了司法资源并提升了简单案件的办案效率,提高了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