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司法局联合法检两部门共同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受教育的权利
本网讯 通讯员 李治宏 杨绍伟
近日,一名即将高中毕业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陈某顺利报名参加2021年高考,其受教育的权利得到了保护。
据悉,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20年取保候审,江川区体育教育局根据规定,不准陈某报名参加2021年高考。2020年底,陈某向区司法局提出,请求帮助协调教育部门批准其报名参加2021年高考。接到申请,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查阅了相关规定,认为陈某依法具备报名考试资格,遂联合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多次开会研究解决方案,并逐级向江川区、玉溪市级人大常委会进行汇报。经过多方协调,2021年3月11日,江川区人民检察院向区教育体育局发出《解决陈某2021年高考报考问题的检察建议书》,随后,教育体育部门为陈某开通了高考报名绿色通道,为陈某办理了高考报名的相关手续。
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力,江川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区司法局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为人民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与使命。
近日,一名即将高中毕业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陈某顺利报名参加2021年高考,其受教育的权利得到了保护。
据悉,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20年取保候审,江川区体育教育局根据规定,不准陈某报名参加2021年高考。2020年底,陈某向区司法局提出,请求帮助协调教育部门批准其报名参加2021年高考。接到申请,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查阅了相关规定,认为陈某依法具备报名考试资格,遂联合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多次开会研究解决方案,并逐级向江川区、玉溪市级人大常委会进行汇报。经过多方协调,2021年3月11日,江川区人民检察院向区教育体育局发出《解决陈某2021年高考报考问题的检察建议书》,随后,教育体育部门为陈某开通了高考报名绿色通道,为陈某办理了高考报名的相关手续。
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力,江川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区司法局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为人民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与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