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贵网络文学侵权案终审宣判 单部作品判赔300万元
最贵网络文学侵权案终审宣判 单部作品判赔300万元
日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幻想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上诉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被告纵横网络赔偿原告玄霆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费用3万元。这也是目前国内法院对单部文字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作出的最高额判决。
本案原告玄霆公司是国内原创文学门户网站起点中文网的运营商。因其旗下文学作品《永生》的作者王钟(笔名“梦入神机”)将该作品发表在纵横中文网而产生纠纷。之前一审判决认定《永生》经济价值较高,被告侵权方式多样,最终判赔300万元。此次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时间: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