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爱情》侵权背后的版权保护思考
近日,一场不大不小的“自媒体”版权风波,再次让董明珠成为“网红”。“董明珠自媒体”因发布一首改编版“因为爱情饭煲版”,被《因为爱情》的词曲作者小柯在微博上声讨,称此行为涉嫌侵权并索赔500万元。董明珠对此反应迅速,表示郑重向小柯先生、版权方和广大网友致歉,承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强调将以身作则支持包括原创音乐在内的版权保护,维护知识产权的尊严。
虽然只是一个“网来网去”的网络事件,但此事却有着多重的含义。首先,董明珠的及时道歉值得称道。董明珠是格力电器的掌门人,也是一向提倡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家。正是在她的带领下,格力电器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15年度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排行榜上位居前十,累计拥有专利超过1.5万件,在国内同行中位居前列。董明珠本人更是利用出版作品、电视节目、平面和网络媒体等多种机会,大力提倡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因此,当她为自己的侵权行为及时道歉也就不难理解了。
其次,要为音乐人小柯的版权保护意识叫好。若干年前,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尽完善,即使面对涉嫌侵权的行为,就连权利人自己都不以为然。而在知识产权制度日益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绝大多数权利人都有了较强的权利意识,各种形式的侵权盗版行为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互联网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净化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空间,使网络运营商、权利人都从中受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完善,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力度的加强,使权利人有了更多的依靠,从而在遭遇侵权时可以理直气壮通过各种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值得欣慰。
再者,此次事件自始至终,各方及社会的反应都较为理智,反映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有了明显进步。虽然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时间较晚,但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制度建设的进展十分迅速,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也备受关注,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日益提升,一个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正在形成。从某种程度上看,在此次事件中,无论是企业家董明珠,还是音乐人小柯,都是这种良好社会氛围的受益者。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基础正在日益坚固。
应该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党中央、国务院所一向提倡的方针,以及《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重点内容之一,还是建设法治社会、使知识产权权利人及社会公众普遍受益的重要举措。因此,社会公众都有责任尽心尽力,在全社会营造更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才能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在这个意义上,董明珠道歉事件,更像是一堂面向全社会的知识产权公开课,为人们留下了更多的思考和启示。
作者:李兆清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发布时间: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