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未央》作者被判侵权
《锦绣未央》作者被判侵权
5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网文作者沈文文诉电视剧《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周静及当当网侵害著作权纠纷首案进行宣判。
法院判决被告周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被告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销售;被告周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沈文文经济损失12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65万元。
微博用户“锦绣未央抄袭案助手”介绍,“关于《锦绣未央》抄袭案的维权,开始于2013年8月,立案于2017年1月,到今日进行第一个案子的宣判,历经6年的时间,团结了12位作者、16位律师、60位编剧、41位志愿者和无数网友。”而电视剧《锦绣未央》的播出,更是让这起著作权纠纷案备受关注。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