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和《钢铁侠》作曲者版权纠纷达成和解
索尼音乐与说唱歌手“鬼脸煞星”和20世纪60年代电影《钢铁侠》的主题曲作者之间的版权争议已达成和解。
作曲家杰克·尔邦特5年前起诉丹尼斯·克莱斯(绰号“鬼脸煞星”)将《钢铁侠》的主题曲加入他第二张专辑《头号贵宾》的两首歌曲当中,该专辑由索尼和Razor Sharp Records公司发行。
2014年11月,美国纽约州南区的联邦地区法院下达支持尔邦特的缺席判决。法官内奥米·瑞斯·布赫瓦尔德责令克莱斯向尔邦特支付约3800美元的法律费用。
尔邦特之后请求法院作出部分简易判决,而索尼和Razor Sharp Records公司则请求简易判决。而法官拒绝了尔邦特的动议,批准了索尼的动议。索尼认为这首歌曲是“委托作品”,因为它是由漫威“提议并出资”创作的。这部电影打造了钢铁侠这个角色,因此漫威拥有该作品。
布赫瓦尔德认为:“索尼已证明《钢铁侠》这部电影的作曲是雇用作品,所以尔邦特就不能提起所有权的诉讼,而索尼有权请求对尔邦特的联邦诉讼采取简易判决。”另外,尔邦特尚未提供证据表明自己与漫威之间签订了可排除该作品是委托作品的假设所有权协议。2015年5月,法院拒绝了再议的动议。
2016年7月,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重审该案件,并作出支持尔邦特的判决。10月6日,布赫瓦尔德驳回了该案件。目前和解的条款尚未披露。据了解,这首有争议的歌曲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的电视剧《漫威超级英雄》当中,而且是2008年《钢铁侠》电影的原声音乐。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0日